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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江股份: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时间:2023-01-20 00:20:28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资料图片)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拟将所持

    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与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

    实集团”)、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的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城服”)100%股权进行

    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但不涉及发行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

    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许可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有合法的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拟置入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

    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动所必备的独立完整资产以及相应的人员、销售和管理体系。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

    珠江股份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珠江股份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

    方面保持独立。

    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后,公司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大幅减低;公司与珠

    实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因本次交易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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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若干问题 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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