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内蒙古取消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盟市及旗县配套资金,进一步规范中央水利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最近,兴安盟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小鑫开河治理项目正在进行收尾工程招投标。项目总投资近3000万元,治理河道11.69公里,2021年7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80%。项目完成后将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保证沿岸2200多居民和4万亩耕地的安全。由于地方财政紧张,配套资金没到位,工程曾一度停工。今年内蒙古取消中央投资水利项目盟市旗县的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保障,工程复工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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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成林 兴安盟水利局副局长
自治区这项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我们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确保工程效益有效发挥。
今年起,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涉及地方由盟市、旗县配套部分,全部由自治区安排一般债券资金予以保障,重大引调水、新建大中型水库等国家重大工程的配套资金,将专题研究,一事一议。
包佳丽 自治区水利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取消(盟市和旗县)配套资金, 解决了因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影响水利项目进度和项目工期延长的难题,用自治区级财力保证了项目资金配套。
内蒙古还将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监管,将挤占挪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地区列入黑名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下一年度所涉旗县申报重点项目的资格。
记者/王丹阳 田长青 兴安台 通辽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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