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搜新闻
  • 您的位置: 首页 >  滚动

    宁波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来源本地宝时间:2023-03-29 12:25:5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宁波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自2022年7月1日起,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含领取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退休延缴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0.5%(含生育保险费0.5%),自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次月起征收,缴费基数调整前仍按10%征收。

    生育保险保障对象

    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参加职工医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

    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退休人员;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

    关键词:

    下一篇:
    上一篇: